作者: 来源:qy球友会官网 发布时间:2025-01-06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员工组织:
本学期,公司各级团学组织在公司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工作,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公司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员工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在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各级各类员工组织中任职的员工骨干,主要包括学院团学组织干事以上干部、各班委、团支部委员,社团正副会长、理事等。
(一)优秀员工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公司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且所有科目均及格。
3.参评校级优秀员工干部的员工需担任员工干部一年以上时间,参评院级优秀员工干部需担任员工干部一学期以上时间。
4.员工参评优秀员工干部需征求院团委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不得擅自评选。
(二)工作积极分子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在各类各级组织部门内认真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以内,且所有科目均及格。
3.担任员工干部一学期以上时间。
4.员工参评工作积极分子需征求院团委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不得擅自评选。
1.评选表彰“优秀员工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团学组织及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本次评优需经本级组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各团支部、班委可报班主任/辅导员确认,员工组织报院团委老师确认)。
3.评选表彰活动在公司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员工干部” 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员工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及公司党总支同意。
4.校级优秀员工干部由校团委、员工会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院级优秀员工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
5.优秀员工干部与工作积极分子的推荐表及材料(要求:字体为楷体四号,单倍行距),由推荐单位(各专业)统一于2025年1月20日(周一)之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010649182@qq.com。电子版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单位(各专业)需做好本单位优秀员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表;(2)由推荐单位(各专业)统一发送参与评奖人员上交的个人推荐表、本学期的个人学习成绩单(缓考员工的成绩单在下个学期缓考结束后补交);(3)电子版材料名称以推荐单位(各专业)命名。
6.如组织推报的材料不合格(存在有科目不及格、未附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缺少指导老师签名、材料上交逾期等情况),院团委有权扣除该组织的评优名额,不予补推,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审查、准时上交。
7.同时参评校、院级优秀员工干部,院级工作积极分子中的两个或多个,将视为重复参评。一经发现重复参评的情况,将取消该生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校级、院级优秀员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参考学院总人数、班级数、各组织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申请缓考的员工,如其他条件符合要求,也可以参与评选。
联系人:钟同学 18958879007
李同学 19016530916